5月31日,证监会表示,在前期REITs试点工作基础上,指导证券交易所发布基础设施REITs扩募指引。当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此,基础设施REITs扩募规则正式落地。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不动产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心创始理事单位高和资本执行合伙人周以升近日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扩募对促进REITs发展影响深远,有助于在竞争中筛选出中国公募REITs的“蓝筹股”和“压舱石”,有助于在竞争中成长出规模化、优质的公募REITs。
图为新闻视频截图
周以升对扩募规则解读如下:
如何理解公募REITs的扩募机制
周以升:REITs扩募指的是通过发行新的REITs份额来募集增量资金,用以提升现有资产或收购新资产,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如何看待“指引”中新购入项目的条件
周以升:由于扩募自身的重要性,监管层延续了试点期的严谨口径,扩募细则对新购入项目做了多方面严格的规定。除要求项目与基础设施REITs首次发行保持一致外,对REITs的运营期限、运营状况、治理结构等都予以规范,对参与机构的运营规范性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这样做主要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使REITs能够更好地促进基础设施行业的发展。
如何看待“指引”中的程序安排
周以升:细则规定了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主要实施程序、持有人大会相关事宜、扩募实施程序,并规范了尽职调查和关联交易。整体上,明确了交易所应参照首次发售标准来审核扩募发行的相关申请。
如何看待“指引”中的信息披露管理
周以升:扩募是公募REITs一项重大的重组活动,必须做到公平、完整的披露。为了保护投资人利益,细则专章规定了信息披露和停复牌要求,明确了各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和保密责任,严禁内幕交易,参照上市公司重大重组,明确停复牌要求。
如何看待“指引”中发售和定价方式
周以升:细则参照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相关要求,明确了基础设施REITs的三种发售方式:向原持有人配售、公开扩募和定向扩募,并依次明确了各种发售方式的条件和要求。其中,定价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根据不同发售方式,细则就定价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